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科教兴区评估统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科教兴区评估统计工作的通知
(金府办发〔2006〕23号)


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科学评估本区实施科教兴区主战略的进程,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教兴市区县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沪发改高技[2006]006号)和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区县科教兴市评估统计工作的通知》(沪统字[2006]11号)精神,制定了《上海市区县科教兴市评估统计基础数据表》和《上海市区县科教兴市评估综合表》,现将该报表及其指标解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机构,明确职责
  为切实做好本区科教兴区评估统计工作,保证各项评估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区成立金山区科教兴区评估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区长担任,区府办、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经委、科委、信息委、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具体分工为:
  (一)区府办围绕区政府工作要求,协助推进工作落实。
  (二)统计局负责向相关单位布置、汇总、上报报表,对表中的“年末户籍人口”、“地区生产总值”、“第三产业生产总值”、“企业R&D活动经费支出”、“知识服务业总产出”指标进行统计。
  (三)财政局负责对“区级财政收入”、“财政用于科技的经费支出”、“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支出”、“科普经费支出”指标进行统计。
  (四)科委负责对“专利申请数”、“技术交易合同金额”、“高技术产业产值”、“民营科技企业机构数”、“民营科技企业总产值”指标进行统计。
  (五)信息委负责对“每千人计算机拥有量”、“每千人互联网用户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于信息化支出”、“城镇居民平均上网时间”指标进行统计。
  (六)环保局负责对“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二氧化硫去除率”、“工业烟尘去除率”、“工业粉尘去除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指标进行统计。
  (七)发展改革委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本区功能定位和本区“十一五”规划确定发展的主导产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对主导产业进行明确划定。并会同经委、科委等相关部门对本区主导产业的总体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情况,包括主导产业的发展规模和增长水平,主导产业的科技投入和自主创新能力,政府对主导产业科技创新扶持的主要措施及力度,主导产业科技开发项目的投入和产出情况,专利申请和授权等情况进行调研,并于3月15日前上报调研材料,逐步研究建立能够反映本区主导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和特点的监测评估指标。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