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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金山区商品交易市场协管员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市场协管分社协查的情况,按规定通报相关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有重要信息时应及时通报。

  三、部署实施
  (一)方案的论证协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进行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11月上旬完成。
  (二)动员和培训:动员部署,11月下旬;培训:由食品药品监督所和食品生产监督所对协管食品安全的细化的工作内容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相关知识的测验,2005年内完成。
  (三)实施:新的工作内容运转,12月开始。

  四、工作要求
  加强和细化商品交易市场协管员对食品安全的协管职能是一种新的尝试,协管员队伍又是一支年轻的队伍,无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和专业特长,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给予必要的支持。食品药品监督所、食品生产监督所要精心策划,严格组织培训,确保在短期内将协管的食品安全内容培训到每位协管员,并使他们应用到日常工作中。同时对应的食品药品监督分所要加强联系和日常的指导、帮助,使协管员队伍在协管食品安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附:商品交易市场协管员协管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商品交易市场协管员协管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一、执行农贸市场巡查任务。
  巡查内容:
  (一)督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履行管理职责
  检查农贸市场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包括有关市场准入、安全卫生责任、肉类、豆制品购销台帐等制度的具体实施情况。
  (二)实施农贸市场场内巡查
  查验肉类“两单一账”(肉类检疫单、肉类批发市场商品交易确认单和菜市场进销台账)、豆制品“一证一照一单”(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豆制品协会的统一豆制品送货单)、熟食卤味(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销售人员个人卫生情况、当日未销售完熟食处理记录情况、索证情况等)、水发产品经营情况(有无用甲醛、双氧水等非食用化学品情况)、有无禁止经营的食品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经营行为。
  (三)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现场管理
  积极配合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教育、督促场内经营者依法经营,对其违法经营行为进行劝阻,并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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