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残联等四部门《关于举办第一届金山区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府办〔2005〕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区残联、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和区教育局制订的《关于举办第一届金山区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举办第一届金山区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迎接2007年第十二届夏季世界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上海举办,为参加今年10月举办的第六届上海市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选拔运动员,完成落实1410名智障人员参加特奥运动的任务,定于今年7月中旬举办第一届金山区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以下简称特奥运动会),以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特奥运动在我区的开展,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办单位
金山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金山区残疾人联合会、金山区体育局、金山区民政局、金山区教育局
三、第一届金山区特奥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施黄飞 金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金山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金山区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主席
执行主任:魏 菁 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 主 任:朱良宝 金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杨 伟 金山区体育局局长
王伟芳 金山区民政局局长
徐 虹 金山区教育局局长
委 员:蒋军飞 金山区体育局副局长
符国祥 金山区民政局副局长
冯 波 金山区教育局副局长
陆仁章 金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
各代表团团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金山区体育局。
主 任:朱良宝(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