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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卫生局《金山区2005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卫生局《金山区2005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府办〔2005〕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
  区卫生局制订的《金山区2005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十日

  金山区2005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关于2005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5]3号)要求,本年度在确保无偿献血总量的前提下,要进一步推进自愿无偿献血,达到总献血量的50%,并确定我区为首批创建自愿无偿献血的试点区。为顺利完成今年全区无偿献血的目标任务,现提出2005年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献血总量和自愿无偿献血指标
  市政府下达给本区的无偿献血总量为14500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其中自愿无偿献血人数要达到50%。计划无偿献血的比例,各单位不超过职工人数的6%;各镇、街道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的2.5%。根据市政府要求,本区将7250人份仍作为指令性计划分配到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各镇(见附件《2005年金山区无偿献血计划分配表》)。另7250人份则实行自愿无偿献血,不再纳入指令性指标下达。
  二、政府牵头、部门配合,认真履行献血工作的职责
  2005年献血工作除了完成献血总量外,创建自愿无偿献血试点区是一项重要而又有一定难度的工作。自愿无偿献血不仅是保证医疗临床用血、挽救患者生命以及预防控制血液传播疾病的需要,也是培育新金山精神的重要载体和提高广大民众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为此,区政府将调整、充实和完善“金山区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献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加强沟通和协调,不断增强各有关部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上海市献血条例》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制定《金山区自愿无偿献血三年行动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并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改进、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参加自愿无偿献血活动的积极性。
  三、切实做好创建自愿无偿献血试点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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