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节能减排工作意见的通知
(京兴政发〔2007〕26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大兴区节能减排工作意见》已经2007年7月18日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九月八日
大兴区节能减排工作意见
为切实抓好我区的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北京市政府《节能目标责任书》和《大兴区“十一五”二氧化硫和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的要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2006年我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为1.298吨标煤,比2005年度降低了10.79%,万元GDP水耗约为207立方米,比2005年度降低了10.3%,我区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区总能耗水平和大气环境质量与北京市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2006年,我区万元GDP水耗高于北京市44.14立方米的平均水平,我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51.8%,低于全市62.7%的平均水平。因此,必须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优化用能结构为核心,以调整产业结构和推动重点领域节能为着力点,以机制创新、政策扶持、行政监管、教育宣传为保障,依靠科技进步,强化政府引导,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节能的积极性,确保“十一五”时期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二)主要目标。
到2010年,大兴区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82%,二氧化硫削减比例为10.1%,化学需氧量(COD)削减比例为22.8%;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占全年的比重与市级同步增长。
二、节能减排工作重点
(一) 强化节能降耗工作。
1.积极促进节能型产业发展。
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高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发展。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汽车制造、精细化工、电子信息等技术密集型和服装加工、食品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继续提升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采育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基地资源集约利用能力,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引进和发展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项目,把土地投资强度、投入产出效率和水耗、能耗、环境要求等指标作为审核项目和提供土地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