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兴政办发〔2007〕97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兴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大兴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2007]37号)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7]19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污染源普查,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全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辐射等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摸清我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的来源和排放情况,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2007年12月31日。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辖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放射性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我区涉及的产业活动单位。
工业源普查对象分为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两类。
详细调查的范围是: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的产业活动单位;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等11个重污染行业中的产业活动单位;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等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