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标准体育场地。指:未达普查场地指标规定面积但又可供开展体育活动健身使用,较为固定的室内外体育设施(含全民健身路径等),会议室、餐厅、礼堂、楼道内等临时放置活动的场所不予统计。
3、被占体育场地。指:体育部门违规改变原使用性质的体育场地。
(二)内容:主要是体育场的基本标识、主要属性、基本状况和使用情况。
基本标识指:场地名称、建设年代、坐落地点;
主要属性指:场地的经济成分、投资金额、上级主管部门、隶属关系等;
基本状况指:场地数量、种类、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场地面积等;
使用情况指:开展项目、参加活动人数、开放时间、运营性质和经营状况等。
(三)普查标准时间点:2003年12月31日
五、组织实施和调查方法
全区14个镇、1个街道以块方式进行普查;解放军、武警(含消防、边防、警卫)、铁路按条由国家体育总局布置。
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体育场地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普查。
区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由区体育局负责实施普查。
高校由市教委负责实施普查。
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体育场地由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工会负责实施普查。
各镇(街道)、区教育局、区体育局等相关单位将普查表格汇总后上报区普查办。
(一)组织实施
1、区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全区体育场地普查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奖励评比方案、随机抽查和重点调查方案。
(2)宣传、动员布置、组织培训业务骨干。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
(3)指导、跟踪收集基层普查工作情况,检查、考核、评比各镇、街道体育场地普查质量。
(4) 审核表式、录入数据并上报。
2、各镇、街道体育场地普查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 制定本地区体育场地普查实施办法,组织培训基层普查员。
(2) 控制所辖区域内普查情况和质量。
(3) 按上级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普查单位普查方法
各镇、街道普查员在所属的行政区域内进行地毯式摸底调查所有单位和个人场地,实地丈量,采集数据,按照不重不漏、准确无误的原则进行填报普查登记表。
(三)资料汇总和上报
登记表填报汇总采取层层汇总,自下而上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