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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山区区域卫生规划(2001―2010年)》、《金山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3―2005年)》的通知

  按照《金山区城镇体系结构和产业布局规划》,根据调整后的每个镇(街道)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视不同镇(街道)的发展规划设置不同规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10所;实行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体制,确保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服务的功能到位。
  (二)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以外的医疗机构
  设置中小规模的综合性医疗机构2-3所,主要设置在新城区、中心镇。
  设置专科医院2-3所(包括精神病医疗机构)。
  设置综合性门诊部3-5所。
  设置专科门诊部3-5所(包括中医)。
  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以外的医疗机构定性原则上以经营性为主、公益性为辅;主要设置在新城区、中心镇、工业区和区内适宜区域。

  第十条 政策措施
  (一)强化政府综合调控能力
  区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本规划和《金山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3~2005年)》,以加强对医疗市场宏观的综合调控,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快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切实推进规划的实施。
  (二)强化政府公共管理职能
  以效率和公平为原则,加大政府对卫生的投入力度,重点是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政府承担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卫生监督和困难人群助医所需的费用;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率达到98%以上;切实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功能转变,确保社区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功能到位。
  (三)转变职能,加强监管
  卫生行政部门要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切实转变职能。运用购买公共卫生产品、改拨为投的机制逐步达到管办分离的目的;完善卫生执法体系,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管,完善卫生的行业管理,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四)增强市场对卫生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整合、优化卫生资源
  对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外的医疗机构,尤其是对资源配置不合理、重复设置的政府所办医疗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的改革,平稳有序地将至少2-3所政府办医疗机构(包括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改制为多元化的社会办公益性或经营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以外的医疗机构及需要新增的医疗卫生资源以社会化、多元化办医为主,政府资助为辅;推进政府所办的医疗卫生单位运行机制的改革,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用人、流动、淘汰和分配机制,增强持续发展的能力。
  (五)落实科教兴区战略
  强化卫生人才培训中心的功能,加大从业人员的培养力度,使从业人员达到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标准,确保市民得到合理的、优质的医疗服务。
  加强医学领先学科的建设,提升本区医、教、研整体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
  启动和实施《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03~2005年)》,大力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规范公共卫生行为,促进全社会的健康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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