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但应按规定在生育前到女方户籍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理再生育手续。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七、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并有权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八、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并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九、婚姻登记当事人享有政府免费提供的婚前保健咨询和基本项目的婚前医学检查服务。
十、经咨询告知:①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②重度智力低下、重型精神病在病情发作期,不宜结婚;③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应当暂缓结婚;④有严遗传性疾病、重要脏器疾病的,建议不宜生育;⑤其它疾病应当依据医生指导意见;⑥建议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被告知人明示:本人对上述告知内容已阅读并知晓。
签名(男):
签名(女):
年 月 日
附件2:
免费婚检服务联系单
第三联 编号
| 第二联 编号
| 第一联 编号
|
男方: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
| 男方: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
| 免费婚检服务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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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方户口所在:
_______区__________ 路
_____弄______号_____室
| _________区妇幼保健所:
兹有男方________、女方________将(已)在我
处办理婚姻登记。按照当事人要求婚检的意愿,请
按规定给予免费婚检服务。
_________区婚姻登记管理所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字:___________
婚检地址: 联系电话:
婚检时间: 交通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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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未婚检
| 已咨询/已婚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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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检查医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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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留存)
| (在咨询处交咨询员留存)
| (交婚检者,婚检后留存在妇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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