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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2005年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2005年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
(金府〔2005〕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2005年是金山区创建国家卫生区的关键之年。为了全面深入地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加快全区创建国家卫生镇、上海市等级卫生镇、上海市卫生村的工作步伐,确保创建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进行,经金山区创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05年金山区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执行全国爱卫会关于《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的意见,紧紧围绕金山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以创建国家卫生区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建设健康城区工作,加快市容环境、生态环境、市民生活环境的建设,全力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全面改善金山区整体环境面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我区经济、环境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各镇、街道的创建任务
  1、2005年枫泾镇创建国家卫生镇。要求在上半年完成区级评估,8月份前通过上海市爱卫会调研考评,并向全国爱卫会申报。兴塔社区按照上海市一级卫生镇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2005年漕泾镇、吕巷镇(含干巷社区)、亭林镇(含松隐、朱行社区)创建成上海市一级卫生镇。
  3、朱泾镇、张堰镇积极争创国家卫生镇。2005年底通过区级考评,2006年底通过上海市爱卫会调研考评。新农社区按照上海市二级卫生镇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4、石化街道、金山卫镇、山阳镇、廊下镇要进一步提高卫生工作的常态长效管理水平,为2006年金山卫镇争创国家卫生镇,山阳镇、廊下镇争创上海市一级卫生镇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并在2005年底通过区级考评。
  (二)相关职能部门的创建任务
  1、区创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和各阶段各条块的工作实施进程安排,综合协调全区创建国家卫生区的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的创建工作,及时通报创建信息。
  2、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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