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落实有关政策,解决突出问题。要把艾滋病防治工作与建设健康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区、构建和谐社会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营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社区环境。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本部门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并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小组协调下,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根据工作计划定期开展自查、抽查和监督检查,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小组报告。
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特殊作用,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做好对目标人群的宣传教育和干预,做好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关怀以及其它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农村、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经常性与突击性相结合、一般人群与重点人群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和科普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使公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掌握预防知识和办法,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消除对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的歧视。
区卫生局要制定全区防治艾滋病、性病的培训和知识宣传计划,编印、发放宣传资料,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亿万农民健康教育行动”之中,要结合健康城区创建,向广大市民提供科学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并为有关部门的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做好技术支撑。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艾滋病防治宣传报道计划,监督和检查有关媒体对艾滋病宣传报道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新闻单位要将艾滋病预防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列入宣传重点,金山电台、电视台要保证有一定时段播放艾滋病防治的公益广告,金山报等报刊杂志要保证有一定版面刊登有关艾滋病防治的公益广告或专题文章。
区教育局要把预防艾滋病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在本区中、小学进行适时、适度地预防艾滋病及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区人口计生委要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日常宣传和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在社区居民中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
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部门所属的监管场所要对干警和管理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预防专业知识的培训,增强管理人员对艾滋病的了解和认同,要对被羁押嫌疑人以及被收教对象开展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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