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元旦春节长假有关事项及继续做好交易、交割和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元旦春节长假有关事项及继续做好交易、交割和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期交交易字[2006]18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并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同意,交易所对相关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保证金水平和交割日等事项作相应调整,通知如下:

  一、最后交易日

  AL0702、CU070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调整为2007年2月12日。

  二、保证金

  2007年2月1日起AL0702、CU0702合约交易保证金为20%,AL0703、CU0703合约交易保证金为10%;RU0703合约交易保证金为15%;FU0703合约交易保证金为20%,FU0704合约交易保证金为10%;

  2月8日起CU0702合约交易保证金为30%;

  2月14日起AL0703、CU0703合约交易保证金为15%,AL0704、CU0704合约交易保证金为7%;RU0703合约交易保证金为20%,RU0704合约交易保证金为10%;FU0703合约交易保证金为30%,FU0704合约交易保证金为15%;

  2月26日起FU0703合约交易保证金为40%。

  三、交割期

  AL0702、CU0702合约的交割期调整为2007年2月13日、14日、15日、16日和26日五个交割日,每日交割程序保持不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