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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11〕2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充分发动群众、激发群众参与消防、支持消防工作的热情,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成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县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廷飞任主任,县公安局副政委刘哲先、县消防大队大队长黄利光任副主任,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司法局、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县消防大队各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
  县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大队,由黄利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接受全县范围内的火灾隐患举报和投诉,组织实施现场核实核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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