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意见》的通知
(嘉府办发〔2005〕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现将本届政府第35次区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各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意见》印发给你们。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嘉定区人民政府
关于各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意见

  花以友副区长:
  协助区长处理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区长不在嘉定时主持区政府工作。

  分管:计划、统计、物价、审计、国资、投融资管理、体改、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经济研究、政府行政事务和法制工作。

  协管:人事、财政、税务。

  联系:工商、金融、保险。

  夏以群副区长:

  分管:教育、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红十字会、体育、文化、广播电视、妇儿委、侨务、对台、民族宗教、信息化工作。

  协管:创建工作、食品药品监管。

  贝晓曦副区长:

  分管:第三产业、商业、旅游、粮食、供销社、物流园区建设、档案、区志、民政、区划、老龄、退管、残联、双拥、地区、社会稳定、公安、国家安全、司法、信访、食品药品监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