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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贯彻落实《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一)第一阶段:动员培训阶段(2008年3月)。
  新型农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这期间,各镇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和动员,相关部门要深入到镇、村,加强对各级负责新型农保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培训到村级管理人员和部分社员代表。
  (二)第二阶段:宣传阶段(2008年3-5月)。
  以“新农保、新生活”为主题,在全区开展新型农保制度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等方式,深入宣传实施新型农保的重要意义,各级经办人员要深入到村、户为农民讲解有关政策,做到“村村设咨询点、户户有宣传材料”。
  (三)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3-12月中旬)。
  在做好宣传的基础上,开展新型农保的参保、缴费及各项工作;5月份在全市统一启用新型农保系统后,发放新型农保养老金。
  七、组织领导
  (一)成立“新型农保”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新型农保工作领导,成立“大兴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宣传部、发改委、农委、人口计生委、残联、劳动保障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劳动保障局局长兼任,负责新型农保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新型农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行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对策,及时解决。区政府将与各镇政府签订《新农保目标责任书》,并对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办,将新农保参保率作为各镇年度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部门职责。
  各部门、各镇要在工作中形成合力,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推进新型农保工作,促进实现农民老有所养的政策目标。
  1.区政府办:协调各单位做好各项工作,督查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
  2.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新型农保政策宣传报道工作。
  3.区劳动保障局:负责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和组织落实工作,并具体负责新型农保的业务培训与经办。
  4.区财政局:负责新型农保基础养老金的筹集,并按规定时间拨付到位;对基础养老金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资金的使用;做好所需经费的拨付工作,为推进新型农保工作提供各项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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