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遂府发〔20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全国、全省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系统总结了2010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对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2011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根据全国、全省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认真贯彻会议精神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一)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通胀预期管理和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确保政令畅通。(市监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等协办)
(二)继续抓好对灾后恢复重建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竣工结算、结余资金、建成项目后期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各类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圆满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市监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协办)
(三)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资金和项目建设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工程质量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监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等协办)
(四)加强对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针对今后一段时期扶贫开发资金投入量大、工程项目多的实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强监管,确保扶贫开发见到实效、群众得到实惠。(市监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移民办、市扶贫办等协办)
(五)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及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整合监督资源,强化专项检查,推动建章立制,保障民生工程、综合扶贫开发等的顺利实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市监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民族办、市移民办、市扶贫办等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