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上述部门有关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位副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级干部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联络员。
三、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协调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组织拟订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相关规划、政策及标准,做好职业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劳务对接等相关工作,研究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政策措施,推动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扶持家庭服务业员工制企业,推进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拟订促进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涉及的重大产业政策、规划项目,做好相关规划、政策的衔接平衡。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社区服务网络的信息和管理优势,为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提供平台,推动基层民政工作机构与家庭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协助监督管理家庭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
市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财税政策,配合落实相关支持保障措施。
市商务局:负责家庭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家庭服务网络体系,培育大型龙头家庭服务企业和中小专业型家庭服务企业,组织开展家庭服务人员培训。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
市工商局:负责研究拟订家庭服务企业市场准入、审批登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家庭服务企业注册服务商标、发展连锁经营,开展家庭服务企业信用监管工作。
市总工会:发挥工会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负责做好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职业推荐和权益保护等相关工作。
团市委:负责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团组织建设试点工作,开展青年农民工订单式技能培训,配合做好劳务输出和青年从业者的权益维护工作。
市妇联:负责组织家庭服务业女性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职业推荐,配合做好劳务输出和女性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