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亳政〔2011〕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皖政〔2010〕79号)精神,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驰名、著名商标,提升我市商标品牌的竞争力,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力营造有利于商标培育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加快形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切实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建立较为完善、规范的商标申报、管理、使用和保护工作机制,市场主体商标意识和运用商标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全市注册商标新增 5000 件,总数超过8000件,其中农产品申请注册商标数150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商标数50件以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总数达到5件以上;全市中国驰名商标总数力争达到5件;安徽省著名商标总数达到100件以上;亳州市知名商标总数达到260件以上;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总数达到5件,拥有自主商标的出口产品和服务占对外贸易份额大幅提升,着力推进“中华药都?养生亳州”、“华夏酒城”的品牌整合、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优势产业商标品牌建设。加强我市优势产业商标品牌建设,加快形成商标品牌集群,提升整体市场竞争能力。
1. 现代中药产业。以我市中药材资源优势为依托,以谯城区为重点,引导药业生产企业走精深加工之路,大力开发精制饮片、中药提取及中成药、保健茶及保健酒、保健饮品及中药食品、保健化妆品五大系列产品,拓展传统中药领域,支持现代中药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充分发挥“药材之乡”的品牌效应,提高其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