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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环保局关于南翔镇、真新新村街道和上海国际赛车场地区基本无燃煤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4年嘉定区创建基本无燃煤区的范围是南翔镇、真新新村街道和上海国际赛车场等3地的建成区,总面积为 30.7平方公里,包括:南翔镇9.6平方公里;真新新村街道5.4平方公里;上海国际赛车场5.3平方公里及周边地区15.7平方公里。南翔镇现为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区,真新新村街道和安亭镇现为烟尘控制区。
  三、基本无燃煤区创建要求(验收标准)
  创建基本无燃煤区要在巩固烟尘控制区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区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燃煤炉、窑、灶的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各项指标要求如下:
  1、本地区民用燃气的普及率必须达到98%以上;
  2、本地区的燃煤密度(不包括电厂用煤),即单位面积的用煤量不超过0.35万吨原煤/平方公里·年;
  3、本地区的能源结构,一次能源中的清洁能源占总能源的比例不得低于70%;
  4、本地区现有1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小工业炉窑、茶水炉及炊事炉、营业灶实现清洁能源化,燃煤小炉灶清洁能源(油、电、气)替代改造率达到99%以上;
  5、本地区现有宾馆、饮食服务行业、机关、学校、金融等第三产业,使用清洁能源的单位比率不得低于80%;
  6、本地区的主要交通干线和景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道取缔燃煤的流通摊贩;
  7、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
  四、使用的法规及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明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辖区内划定禁止销售、使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高污染燃料的区域。该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部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拆除或者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2、《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对高污染燃煤的解释为: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对清洁能源的解释为: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电等。
  五、基本无燃煤区创建工作步骤和禁用高污染燃料的期限
  (一)准备阶段(2004年2~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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