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编制《嘉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嘉府发〔2004〕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十一五”规划工作会议精神,《嘉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即将全面启动。为做好这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十一五”规划的总体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是上海筹办世博会、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的重要时期,也是嘉定全面推进“四大板块”建设,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阶段。因此,编制和实施好嘉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意义重大。我区编制“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的总体目标,抓住未来二十年嘉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总体要求,突出规划的指导性、前瞻性、战略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制订既适应未来发展需要,又切合嘉定实际的发展规划。
二、编制“十一五”规划的主要内容
1、“十一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共47项(详见附件一)。
2、“十一五”规划重大研究课题,共18项(详见附件二)。
3、《嘉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三、编制“十一五”规划的组织领导
1、建立嘉定区“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2、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要相应建立“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规划编制工作班子,配备规划编制人员,落实规划编制经费,根据有关规划编制要求开展规划编制和前期工作。
四、编制“十一五”规划的时间进度
1、5月中、下旬召开全区“十一五”规划工作会议,部署“十一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各单位在此期间要建立“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规划编制工作班子,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2、各单位于2004年6月底以前形成“十一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初步思路。9月底,形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基本思路。2005年4月底前,完成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初稿。7月底前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上述各阶段形成的规划成果,须于成果形成的当月送区计委衔接。区计委将根据工作进程,适时安排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