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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劳动局关于本区实施万人就业项目区镇分级负担经费和操作办法的请示的通知

  6、社区助老项目经费,除由社会募集资金以及福利彩票基金负担外,其余应由区级负担的部分,由区、镇两级按上述5:5或3:7比例分担。
  7、河道保洁项目经费,根据河道管辖权限不同,市管河道保洁中市财政未负担的20%、区管河道保洁经费的80%以及闸口保洁经费由区本级负担,其中闸口保洁经费由船只过闸收费收入中安排解决;区管河道保洁中区本级财政未负担的20%、镇管河道保洁经费的全部,均由镇级财政负担。在河道保洁中必须配备的专用工具,经区级财政部门认可后发生的费用支出,由区、镇两级按上述5:5或3:7比例分担。
  三、资金拨付的渠道和方式
  1、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有利于集中核算,加强管理,对万人就业项目服务社建在区级层面的经费由区财政局按全额数拨付到相关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拨付到服务社;服务社建在镇级层面的,经费由区财政局按收到的市级经费连同区本级应负担的经费拨付到各财政所,再由各财政所连同镇级应负担的经费全额拨付到所属服务社。区财政不与任何服务社发生经费上的领拨关系。
  2、区劳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解决的经费,由区劳动促进就业中心直接拨付到各服务社。
  3、各协管项目经费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计算核拨,凡以镇建服务社的,属区本级应负担的经费,于次季首月10日前拨清上季度经费;凡以区建服务社的,区财政局先予全额支出,当季首月10日前预拨当季度经费,年终两级财政按应分担比例清算。
  四、日常办公经费的标准
  为加强各协管队伍建设和日常事务管理,按协管项目相应建立的服务社,日常办公经费定为年人均500元,以协管队伍实有人数计算安排,并对每社实行保底和封顶,即区级服务社保底数为1.5万元,封顶数为3万元;镇级服务社保底数为1万元,封顶数为2万元。
  五、严格执行规定的费用开支
  各镇、街道、工业开发区、菊园新区及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沪府办〔2004〕3号文件中已经明确的费用标准,任何自行扩大支出项目或擅自提高支出标准的,由各责任单位自行承担。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转各镇、街道、工业开发区、菊园新区及有关单位执行。

嘉定区财政局
嘉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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