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本区外来人口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社区综合协管队伍需经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区人口办负责培训的具体组织。社区综合协管队伍实行统一标识。
  五、建立工作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探讨外来人口管理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并提出处置和解决办法。
  (二)建立联合检查制度。联合检查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实施,联合检查每季度一次,采用抽样或循环检查方法,主要检查外来人口登记办证、房屋租赁管理、计划生育、治安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及时了解各单位外来人口管理的工作现状,正确评价外来人口管理的工作成效。
  (三)建立考核制度。根据检查结果和工作成效,对镇、街道实行考核,并与经济利益挂钩。外口专管民警与社区综合协管员采取一对一捆绑式考核,形成责任同担、奖罚分明的考核机制。
  六、完善统计与信息管理
  (一)统一现有外来人口常规统计指标和口径,定期开展外来人口抽样调查,建立跨部门、跨系统、区镇(街道)联网的外来人口统计体系,全面、动态、准确地掌握现居住地外来人口的基本情况。
  区统计局负责管理和定期发布外来人口统计信息,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外来人口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评估、分析和控制,及时、准确地向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情况。
  (二)整合现有公安、人事、劳动保障和人口计生等部门的人口信息资源,统一本区外来人口数据标准和管理载体,实行规范采集、资源共享,形成集居住、就业、经营、社会保险、治安、计划生育、疾病预防控制等管理功能于一体的外来人口综合管理和服务的信息系统。
  加强外来人口动态信息监测和管理,继续推动外来人口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依托本区政务外网等信息系统,进行有关信息的采集、数据交换和系统的管理维护等工作。
  七、落实管理经费和人员编制
  (一)管理经费
  按照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外来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由区镇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级承担,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区财政局负责对经费使用的监管,区人口办负责提出人口综合管理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
  (二)人员编制
  区镇两级人口办配备必要的办公人员和办公条件,工作人员编制仍保留原单位。外来人口服务中心及服务站人员编制由社区综合协管员编制中划拨。社区综合协管队伍编制由区人口办负责核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