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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本区外来人口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本区外来人口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府发〔2004〕39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现将《关于加强本区外来人口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嘉定区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四年五月十日

  关于加强本区外来人口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合理调控外来常住人口的总量和结构,保障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本市外来人口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沪府[2004]21号),现就本区外来人口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原则
  1、加强综合管理。统筹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实行总量控制与准入条件相结合,控制人口,广纳人才,促进外来人口有序流动,形成外来人口管理的工作合力。
  2、加强属地管理。依托社区、重心下移,形成“条线指导协调、社区综合管理”的外来人口综合管理机制。
  3、加强信息管理。整合外来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全面、动态、准确掌握现居住地外来人口的基本情况。
  4、加强依法管理。从加强综合管理的角度出发,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监督意识,提高执法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外来人口综合管理构架的要求,完善本区外来人口综合管理体系,协调外来人口的居住、就业、经营、社会保险、治安、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等各项政策和措施,实现外来人口管理由“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向“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转变。
  二、健全管理机构,组建工作网络
  (一)健全管理机构
  将外来人口管理纳入全区人口综合调控范畴,增强涉及外来人口管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区人口办在区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领导下,会同各成员单位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各镇、街道(含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下同)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下设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办公室。各村(居)委会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外来人口管理。全区形成上下联动的管理机制。
  (二)组建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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