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开信息
本着形式服务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本区采取
《规定》中明确的形式,充分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在“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上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在《嘉定报》、《嘉定电视台》等的新闻媒体上公开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及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
设置统一的公共查阅点,设在区档案馆,作为查询、利用同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的场所,为公众做好服务工作;同时,设置4个辅助受理点,配合服务。
(四)受理申请
各部门及单位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要根据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文件,规范程序,妥善办理,并根据市财政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收费标准,在
《规定》许可的范围内收取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五)编制年度报告
根据
《规定》要求,做好我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统计分析。各部门及单位要在做好月度统计的同时,将季度统计数据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制本区当年的年度报告,于第二年1月31日前报送市信息委,并在3月31日公布年度报告。
(六)落实经费
各部门及单位要将实施信息公开所需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完善保障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部门及单位要从规范程序入手,健全工作制度;从加强监督着眼,完善保障措施。
(一)严格工作制度
要根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奖惩分明,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
(二)规范梳理程序
信息梳理是信息公开的前提和基础。各部门及单位要认真梳理本部门及单位的政府信息,及时处理新增和变更的政府信息;分管领导和保密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完整、界定准确;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目录》。各部门及单位在承办过程中遇有难以把握的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给予指导或帮助。
(三)规范受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