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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水务局《嘉定区2004年防汛防台预案》的通知

  区房地局: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的安全度汛和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督促、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对住宅区的排水泵站、下水道等防汛设施的管理、修建和养护工作,确保运行和畅通;督促、指导房屋所有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做好房屋的查险抢险和私有房屋的督查督修,掌握危房的分布和数量,制定危房居住人员的汛期避险方案;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居民撤离危险区和开展社区自救互救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负责相关天气灾害的现场勘察、鉴定及信息发布的统一归口管理。
  区交通局:努力保证汛期公共客运交通正常,及时组织调度紧急防汛抢险所需的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负责检查、监督辖区内航道防汛安全。
  区民政局:及时掌握灾情,负责救灾工作和社会救援及捐助钱物的收集;负责协助灾区安置灾民,帮助重建家园。
  区财政局:负责防汛防台工程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和救灾抢险经费的安排落实,灾害发生后,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核实灾情,追加相关经费。负责检查、监督各类防汛经费的使用。
  嘉定公安分局:严厉打击破坏防汛工程设施、偷盗防汛物资的犯罪分子;受台风、暴雨袭击后,应加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区卫生局:负责防汛救灾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防病工作,检查、监督本系统各单位的防汛安全。
  区文广局:负责防汛新闻宣传,做好防汛工作重大事件的报导和灾情、抗灾、救灾现场的信息采集和报导工作,开展防汛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防汛意识。
  嘉定电信局:负责辖区内通信畅通和通信线路的抢修抢险,确保各级防汛领导机构以及水闸、排涝泵站等防汛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及时报告本系统受灾救灾情况。
  嘉定供电分公司:负责辖区内电力供应和供电线路的抢修抢险,确保重要部门和水闸、排涝泵站等防汛设施的供电,及时报告本系统受灾救灾情况。
  人保嘉定区公司:协助开展防汛防台的宣传和安全检查活动,及时处理灾后的理赔工作。
  (2)各级防汛指挥部指挥工作职责:
  区防汛指挥部应严格执行嘉府办发[2003]18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区防汛指挥部关于嘉定区防汛指挥部及有关部门防汛防台工作职责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区的防汛防台抗灾工作。在汛期发生超防御标准的任一灾害时,按区政府的指令运作;接受和传递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关于抗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掌握各镇(街道)抗灾救灾的运作情况和本区域的灾情;部署各抢险、抢修、抢救专业队伍实施抢险救灾方案;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组织协调各类 抢险救灾物资的调配供应;灾后部署受损、毁坏工程的修复和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等。
  各镇、街道、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的防汛指挥部,要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单位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当预报有台风、暴雨、高潮袭击时,按照上级指令迅速深入要害部门和易涝易积水地区,切实做好防灾、抗灾的准备工作。当发生重大灾情时,迅速组织对灾民的抢救、转移和安置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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