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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水务局《嘉定区2004年防汛防台预案》的通知

  陆卫星(公安嘉定分局副局长)
  陆建林(区计委主任)
  陈进根(区卫生局局长)
  陈学初(区经委副主任)
  宗 伟(区房地局副局长)
  金仁兴(区文广局局长)
  封家俭(嘉定电信局局长)
  赵 军(区交通局副局长)
  席平阶(区民防办主任)
  徐叶根(区农委主任)
  梅旭江(区财政局局长)
  黄听华(嘉定供电分公司经理)
  龚侃侃(区水务局局长助理)
  潘玉龙(区建委副主任)
  区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龚侃侃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大明任办公室副主任。
  2、灾害处理:一旦受灾,区防汛指挥部根据灾情和有关规定,发布命令,动员和组织有关部门立 即抗灾,并迅速向上汇报灾情。各级领导必须听从指挥,承担防汛指挥部分配的抗灾任务,动员和组织干部群众投入抗灾斗争。各职能部门要按预案规定,承担各自职责,降低受灾损失,并做好善后工作。
  3、通讯联络:区防汛指挥部有电话三部,号码分别为59528646、区政府总机59530799转2426和 2427分机,另有无线电台及微波通讯等。首先要求各单位充分发挥现有通讯工具的作用,确保汛情、灾情、防汛指令迅速正确地传递;其次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加强通讯设施的维修保养、检查和测试,确保汛期通讯设备完好率;再次是创造条件不断更新通讯设备,提高现代化程度。
  4、 指挥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四条关于“防汛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的规定,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保证”的原则,按本区行政机构设置,分工协作,各司其职。
  (1)有关单位防汛工作职责(嘉府办发[2003]18号):
  区建委:负责检查、监督全区施工企业、施工工地、建筑工程的防汛安全;负责协调建口系统的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
  区人武部:落实民兵防汛抢险队伍并开展业务培训,负责组织和调度民兵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区计委:负责协调落实防汛设施建设,并负责防汛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区经委:负责检查、监督本系统内所属工厂企业及仓库物资的防汛安全工作,并组织协调本系统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区农委:负责检查、监督本系统的防汛安全;负责协助农村灾后救灾和恢复生产。
  区商委:负责检查、监督所属单位和仓储物资的汛期安全,备足防汛物资、器材,确保抢险救灾时及时调运。
  区民防办:负责人防工事和地下设施的防汛安全,协助全区防汛通信联络,配合做好特大灾害时人员和重要物品的转移。
  区水务局:负责河道、水闸、排(污)水泵站、供水系统、城镇下水道的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确保水务工程符合度大汛防大灾的要求,确保已建防汛设施安全度汛;负责水文管理,做好水文监测和预报等工作;组织修复水毁的水务工程,做好除险加固工作;负责检查监督所属系统各单位防汛安全和应急预案的实施;负责检查、监督城镇下水道各养护单位的防汛,确保下水道畅通。
  区市政局:负责主管的公路、市政道路、下立交路面、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设施的防汛,组织抢险救灾,确保安全度汛;负责所属排水养护单位、养护范围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排水设施良好和安全度汛;检查和督促各广告公司做好防汛防台和安全度汛工作;做好本系统各单位、各工地安全度汛工作,落实各项在建工程的临时安全度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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