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当嘉定南门持续出现3.8米的水位,并伴有高潮、台风、暴雨时,全区进入紧急防汛工作状态, 大控制工程各水闸抢潮排水、圩区排涝泵站进行抢排。各级防汛组织的指挥长应坐镇指挥,进行临战动员, 做好抢险队伍集合、物资器材运送、车辆等各项准备工作,待命组织抢险。
(4)当灾情严重时,领导干部须到第一线指挥抢险救灾,坚决执行上级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必要时 由区武装部调动武警部队,担负防汛抢险、堵口、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
(六)后勤保障
1、 生活保障:当进入防汛紧急状态时,粮食、供销部门以及各镇农业公司等具体负责落实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2、 医疗救护:为了确保汛期抢险救灾的医护和防疫工作能适应紧急需要,由区卫生局按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医疗救护必须遵循“就近救治、就近转送、救防结合、统一指挥、相互支援”的原则,以区中心医院、区中医院为医疗救护中心,南翔、安亭两个医院为分中心,各卫生院协助配合。血源由区血办负责协助供应。
3、 治安保卫:由区公安分局全面负责,并充分发挥各单位治保力量的作用,防止极少数坏人乘机破坏,一旦灾害发生必须加强警力,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宣传报道
宣传报道工作很重要,要重视和发挥区水务局和文广电管局的作用。在汛期中,大力宣传防灾抗灾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从思想上具有防灾应变的准备。在抗灾中需加强宣传报道的力度,利用有线广播、电台、电视等宣传工具,及时传递指挥机构的抗灾措施与指令,并报道在抗灾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发扬抗洪精神,以鼓舞斗志。
(八)救灾及善后工作救灾及善后工作主要是在自然灾害发生时,按照预案及时而有组织地部署现场抢险,抢救人员和财物,减少损失。要求领导坐镇统一指挥,措施得当,行动果断,救灾与善后工作同时开展,充分发挥区防汛办、区民政局和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作用。保险公司要及时核实财产损失情况,按规定条例赔偿和补偿,各方要共同努力,使受灾单位、公民思想稳定、生活安定、恢复生产。
(九)组织指挥
1、指挥体系:建立完善的防汛组织体系,是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保证。汛前,做好区、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人员的调整、充实工作,建立和健全防汛常设机构,即防汛办公室,切实做到组织落实。由副区长任总指挥,水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指挥由各委、办、局领导组成,指挥部设在区综合办公大楼,博乐南路111号。根据嘉府任[2004]15号文,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挥:花以友(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总指挥:汪金其(区水务局局长)
指 挥:(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建明(区武装部副部长)
张家平(区市政局局长)
张 潮(区民政局局长)
李 俭(区商委主任)
沈觉文(人保嘉定区公司总经理)
苏恒根(区气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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