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防汛工作现代化建设,稳定防汛队伍,提高防汛人员素质,配备先进装备,完善防汛信息系统,健全工作制度,严格依法行政,规范防汛行为。(5)积极推进防汛防台工作的社会化,建立群测群防体系,走群专结合道路,坚持军民联防,要逐步适应市场化的机制,探索防汛灾害的保险办法,增强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化解自然灾害的风险。
三、防御标准和预案启用条件
根据我区现有防汛工程设施的防御能力,吸取历年来防汛抗灾的经验教训而确定。
(一)防御标准:
(1)暴雨:日降雨量100毫米或三日累计降雨150毫米,圩区不成灾;城镇地区小时雨量36毫米 不积水。
(2)热带气旋:强热带风暴过境时,江堤、圩堤不出险。
(3)高潮:墅沟水闸两翼江堤在百年一遇的高潮时不出险。
(4)洪(涝)水:嘉定南门水位达3.3米时,力争全区不受灾。
(二)预案启用条件:
(1)嘉定南门水位超过3.3米。
(2)日降雨量达100毫米。
(3)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热带气旋紧急警报。
(4)其它突发性灾害天气及汛期突发性灾害。
(5)只要具备上述情况之一,即具备预案启用条件。
(三)执行预案的程序
预案启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防汛指挥部上报区减灾领导小组后,由其统一发布抗灾指令,做到指挥有序,措施有力,努力确保人身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详见第29页附表3)。
四、安全保障体系
(一)人员转移
在发生特大险情时,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按照计划做到有秩序、有组织地转移,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1、危险房屋人员。我区危房数量正在逐年减少,据区房地局统计资料,城镇危房主要分布在嘉定、南翔等地。城乡住在危房的人员按照应急措施及时撤离,人员转移按照就近安置的原则,提倡邻里互助。
2、低洼地区人员。外冈、江桥地区的低洼地,目前的居住条件已得到改善,大部分是楼房,对个别地势较低的住宅由当地政府登记造册,如遇台风、暴雨时及时组织到邻居房屋居住。
3、人防工事及地下室人员,由区民防办负责落实挡水工程设施,负责做好特大灾害时人员和重要物品的转移。
(二)抢险准备
1、 险段防守:本区主要是墅沟水闸外江堤,1998年已全面完成了沿长江大堤500米堤顶高程8.5米。平时墅沟水闸内储备有编织袋2000只,铁锹100把,杠棒100根及部分救生衣、救生圈。汛期,离江堤最近的华亭镇落实好百余名民兵组成的抢险突击队。平时与汛期由区水务局负责巡逻检查。
2、 抢险队伍:由各有关单位(部门)分级建立、落实到人。市政局组织公路清障、市政道路的排水;区交通管理局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提供所需车辆;区电信局组织通讯抢险队伍;嘉定供电分公司组织供电抢险队伍;卫生局组建医疗救护队伍;水务局组建自来水厂、水闸、排涝泵站、排水管道的抢修抢险、巡逻队伍;武装部组织民兵抢险队伍等。
3、 抢险物资:抢险物资做到分级与集中储存相结合的办法,落实储存地点,明确专人负责。除墅沟水闸自备的物资外,面上由区河道水闸管理所和水利管理署落实储备防汛编织袋3万只,桩木2000根,铁丝2吨、水泵20台等(详见第28页附表2),并负责防汛抢险物资调运工作。各镇及有关部门的物资储备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储备各类防汛物资。抢险物资在汛前备足,汛期不得任意动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