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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嘉定新城规划范围内各项建设控制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嘉定新城规划范围内各项建设控制的通知
(嘉府发〔2004〕46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确保嘉定新城开发建设按照规划顺利实施,按照5月13日嘉定新城建设开发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的要求,结合目前区内实际建设情况,经研究,区政府决定加强对嘉定新城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嘉定新城的控制范围(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东至浏翔公路、南至蕰藻浜、西至盐铁塘、北至现高压走廊,总面积约100平方公里。
  第二层次:新城的主要核心区域。一是F1赛车场以东及以南地区,东至沪嘉高速、北至郊区环线、西至盐铁塘、南至蕰藻浜,总面积约34平方公里(含F1赛车场部分)。二是菊园新区,约13平方公里。(详见附图)
  二、关于控制要求
  对上述两个层次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不同程度地控制。要求如下:
  (一)在第一层次范围内:
  1、严格控制新增工业项目;
  2、严格控制规划的新城中心地区以及轨道交通R3线站点周边地区的任何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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