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录用到林业养护组织的人员,在聘用期内,由镇林业养护服务社为其缴纳三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金),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左右(含交通费、误餐费补贴)。
九、时间安排
(一)2月份为组织准备阶段
主要是完成建立领导小组和制定实施方案以及发布招聘信息等工作。
(二)3月上旬为招聘报名和林业养护社筹建阶段
1、接受应聘者报名(3月5日前)。
2、建立林业养护服务社(3月10日前)。
3、完成试点镇招聘录用工作(3月10日前)。
(三)3月中旬为培训阶段
1、以镇为单位统一组织面试(3月12日前)。
2、拟聘录用名单公布(3月15日前)。
3、第一批100人左右的试点上岗培训(3月20日前)。
4、制订林业养护人员培训计划,年内完成培训任务。
(四)3月下旬为签约阶段
1、签订劳动合同(3月25日前)。
2、林业养护人员名册入档(3月底)。
十、注意事项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推进,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农林局、区劳动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依靠各镇劳动部门的支持,积极有序地建立好林业养护服务社和招聘好林业养护人员。在具体操作实施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林业养护组织属非正规劳动组织,是一项新事物,各镇林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分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关心和帮助下,按照总体要求和时间节点,有序组建好林业养护服务社和林业养护人员的招聘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正确引导和稳步推进林业养护就业工作。
2、选聘林业养护人员原则上以镇为单位进行,考虑到各镇生态公益林面积分布的不均衡性,对公益林面积大,应聘人员不足的镇,可在相邻镇招聘。
3、在招聘过程中,对原从事林业养护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录用;对困难家庭的失业人员或失地农民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以体现扶贫帮困原则。
4、招聘工作要按照公开宣传、公开标准、公开报名、公平竞争和统一面试、集中培训考核、择优录用、录用签约的原则进行。
5、林业养护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招聘林业养护人员还要考虑应聘对象的身体素质和交通工具。同时,要根据公益林种类的不同,合理制订各类公益林的人均管理数量,以充分调动林业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