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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委《关于嘉定区万人就业“林业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委《关于嘉定区万人就业“林业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府办发〔2004〕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关于嘉定区万人就业“林业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二日

  嘉定区万人就业“林业养护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政府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帮助本区户籍的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推进林业养护工作,确保我区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本市组织实施万人就业项目的试行意见》(沪府办[2003]67号)文件精神和市农林局的部署,现对万人就业“林业养护项目”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以我区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依据,以落实市政府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帮助本市户籍的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为前提,以我区公益林养护面积和失地失业人员数量结构为框架,设计就业岗位和组织形式,指导就业上岗,抓好就业培训,为推进项目实施和林业养护创造条件。
  二、组织形式和岗位设置
  (一)组织形式
  以镇为单位,原则上一个镇建立一个林业养护组织,也可结合实际情况,以农业园区、工业园区及重点片林为单位单独成立林业养护服务社。林业养护组织属非正规劳动组织,名称统一为××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林业养护服务社或××片林、园区林业养护服务社。
  (二)岗位设置
  林业养护项目岗位设置,在市、区、镇投入所建的生态公益林面积中安排。根据生态公益林的面积数量和构成情况,按每镇和工业区、菊园新区各建一个林业养护服务社,以及农业园区建1个林业养护社计算,我区需建立11个林业养护服务社。根据各镇、工业区、菊园新区林业部门统计上报数,嘉定生态公益林面积为22785亩,以每20亩左右配置一个养护工,我区目前需要养护人数1137人(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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