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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建委、爱卫会关于开展全区性环境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建委、爱卫会关于开展全区性环境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嘉府办发〔2004〕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建委、爱卫会《关于开展全区性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嘉建〔2004〕10号)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全区性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
(嘉建〔2004〕10号)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嘉定区迎接F1赛事工作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掀起全区性环境整治的高潮,确保以良好的环境形象迎接F1赛事的举行,现就该项工作的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整治的要求
  以F1赛事的举办为契机,把环境整治与创建国家卫生区、建设健康城区以及市容环境管理达标活动紧密结合,以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打一场整治环境卫生的突击战,全面改善全区的市容环境面貌,以整洁优美的环境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区验收和F1赛事的举行。
  二、整治的范围
  将目前正在实施的上海国际赛车场周边地区的环境整治,拓展延伸到全区范围的环境整治,并以交通干道两侧和城市化地区为环境整治的重点。
  三、整治的内容和标准
  1、交通干道两侧。包括沪宁高速公路、沪嘉浏高速公路、曹安公路、沪宜公路、宝安公路、嘉安公路、宝钱公路、嘉松北路、浏翔公路、新翔黄公路、嘉行公路、宝嘉公路等区域内主要干道。主要整治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脏、乱、差”问题,范围一般控制在200米左右。整治的标准要求道路两侧无简屋、棚舍,无乱搭建、乱设摊、乱堆物和暴露垃圾,沿路外墙面白化,有条件路段要进行绿化;道路路面、人行道、绿化无破损毁坏,路灯、指示牌、信号灯等设施齐整完好,基本无视觉污染。
  2、城市化地区。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的城市化地区范围。结合开展市容环境管理达标活动,实施居住区、绿地、集市菜场、交通集散地(车站)、洗车场(站)、河道、道路等7个方面的市容环境整治。整治的标准要求达到《上海市市容环境管理达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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