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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残联《关于积极开发社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岗位切实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残联《关于积极开发社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岗位切实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府办发〔2004〕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残联《关于积极开发社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岗位切实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积极开发社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岗位切实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残疾人的服务,认真做好残疾人的就业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本市组织实施万人就业项目的试行意见》(沪府办〔2003〕67号)文件精神和市残联的安排部署,现对积极开发社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岗位,切实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增加残疾人就业机会,创造条件解决一部分比较困难的残疾人就业,为残疾人奔小康创造条件。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社区残疾人组织网络建设,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力度,拓展社区残疾人工作平台,激发残疾人参与残疾人事业的积极性,使基层残疾人工作更贴近残疾人,就地就近服务残疾人。
  二、岗位设置
  1、以非正规劳动组织模式组建镇、街道助残服务社。每个镇、街道助残服务社一般设2名残疾人工作助理员,在镇、街道残联理事长的主持下,开展各项工作。
  2、每个村、居委会设1名社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在村(居)委残协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残疾人数少于20人的可暂不设社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视具体条件成熟后进行增补或与邻近社区相并后增设。总计这次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约260名,在6月底前逐步到位。
  三、岗位职责
  1、密切联系本社区各类残疾人,掌握基本状况及需求,听取意见、反映心声,配合居、村委会和残协工作,发挥宣传员、协调员、服务员的作用。
  2、向残疾人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残疾人政治思想工作,鼓励残疾人自强不息、乐观向上,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3、配合各居、村委会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培训、社会助残、文体活动、康复、维权、无障碍建设督导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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