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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下发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的通知

  18、区文广局:开办医疗卫生宣传栏目,加强对应急处理工作、卫生防病常识的宣传报道,娱乐公共场所落实抗非措施的督促检查。
  五、卫生专业机构职责
  (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督促指导落实辖区内监测点医疗机构做好疫情监测和医院感染的预防工作,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样品采集的指导工作,及时报告病例动态情况;承担疫情现场处置工作;确定密切接触者,督导街道、乡镇落实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工作。指导社区、乡村、学校、托幼机构、车站和厂矿企业等积极开展“非典”防范和市民健康教育工作。
  (二)卫生监督所
  重点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的消毒、隔离、传染病报告和院内感染防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食品卫生、建筑工地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外来人口的管理。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医院防病工作小组,规范院内工作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按照国家、市的有关规定,设置呼吸道发热门诊,建立分诊制度,接受到本院就诊和其他医疗机构转诊的有呼吸道症状的发热病人。加强医疗机构内的消毒等预防工作,重视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防止医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监测、筛选、报告和样品的采集及运送工作,对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在尚未明确诊断前要采取相应的临时隔离措施,预防疾病的传播。
  1、区中心医院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符合医学观察标准病人的隔离留观;负责向市级定点医院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人;开展本单位医务人员业务和技能培训;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院感染管理、SARS诊疗护理等工作;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工作。
  2、南翔、安亭医院,中医院发热门诊
  负责发热病人的筛查及符合隔离留观的医学观察标准病人向区中心医院转运;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院感染管理、SARS诊疗护理等工作;开展本单位医务人员业务和技能培训。
  3、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
  负责发热病人的筛查;发现符合医学观察标准病人和可疑病人时,负责通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抗非办公室派专用救护车接转病人;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院感染管理、SARS诊疗护理等工作;开展本单位医务人员业务和技能培训。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病人出院后的随访工作;指导开展环境消毒和个人防护;开展居民健康教育。
  4、不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排查就诊病人;正确引导发热病人到就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和医院感染管理等工作;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和调遣,完成指令性防治任务。开展本单位医务人员业务和技能培训。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病人出院后的随访工作;指导开展环境消毒和个人防护;开展居民健康教育。
  (四)医疗急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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