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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财政局《关于制定2009年财政及会计监督检查计划的请示》的通知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
  对区级财政安排具有特定用途的部分财政性资金实施专项检查。主要检查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内容、审批程序和手续、组织实施、资金拨付和核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及政策落实等情况。同时配合区监委对部分专项资金开展调查工作。
  (3)项目资金绩效检查
  按照《嘉定区财政性资金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有重点地选择部分项目资金开展绩效检查工作。区审计局组织对6个完工项目实施事后评价,区财政局组织对5个未完工项目实施事中跟踪检查。
  (4)重点项目的跟踪检查
  对2009年政府投资安排的20个重点项目的设计、招标、投标、开标、资金使用等过程,由区监察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建交委联合实行跟踪检查。
  2、街镇财政监督检查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以下简称各街镇)要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要求,针对目前街镇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收支管理,硬化预算约束,认真执行“阳光收入”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政府采购执行力度,健全财税政策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镇级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核算和监督。
  2009年区财政对各街镇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是:
  (1) 各街镇对区政府《关于本区进一步完善街镇财政管理体制规范财政扶持政策的意见》和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镇财政扶持资金管理的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
  (2)2009年街镇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包括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政府采购资料归档等情况。
  (二)会计监督检查计划
  2009年《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重点是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检查、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规范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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