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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强化行政执法。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重拳出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综合打击局面和强大的打击合力。要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多次生产不合格产品、制假售假及逃避监控的“空壳”企业;组织好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的突击检查,对于制假售假的,要依法彻底没收假冒伪劣产品、没收制假设备和工具、没收原辅材料和包装物;抓住运输、仓储、保管和销售等四个环节,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摧毁假货集散地;对制假售假严重的重点区域,各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手进行地毯式的打击查处;对跨地区的制假售假案件,要及时商请有关方面组织协查。区财政要增加投入,保证扩大对重点产品监督抽查覆盖面和频次所需经费,加强监管部门的装备建设,切实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和监管能力。行政执法部门对涉及食品等质量安全的违法案件要快查快处,下大力气狠抓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绝不允许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公安部门对重大食品犯罪案件要快侦快破,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司法机关对影响大、危害重的恶性案件要抓紧审理判决,震慑违法犯罪。各职能部门发现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属于其他监管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送有关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监察机关要认真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履行职责、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失察不作为的行为。
  (四)强化标准体系。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订具有竞争力、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的企业标准,并将这类企业列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保护对象,帮助企业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违法行为。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五)强化制度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积极探索治本之策。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通过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实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信息追溯制度;完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测制度;推进连锁超市、大卖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完善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索证和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加快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和上海食品安全网建设,尽快形成对安全类产品全过程监控机制;及时公布制假售假、“空壳”企业、失信企业“黑名单”,通过金融、工商、公安等部门联手,限制不法企业的信贷、年审,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六)强化舆论宣传。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揭露假冒伪劣的社会危害性,密切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的行动,跟踪报道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制假售假人员、单位和问题严重的区域、市场,但要掌握适度,避免境外媒体引用国内消息引发新的炒作。大力宣传打击整治成效,形成声势浩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宣传产品质量知识,提高群众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宣传守法经营、质量过硬的优质产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区,食品放心商场,放心乡镇、放心社区,弘扬正气,引导消费;宣传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提高全民质量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形成“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进一步树立政府狠抓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形象。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做好有关新闻发布工作,针对媒体和公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或突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由区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正确引导,确立政府权威声音的主导地位;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出台重大方针和政策,有重大举措或遇有重大敏感、热点问题时,由区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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