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责任分工
(一)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1、加强社区综合管理,组织力量,落实责任,逐级管理;
2、加强综合整治的牵头组织工作,如调查摸底、宣传、集中整治的组织工作等;
3、建立地方无证无照综合整治执法队伍,开展日常整治工作。
(二)工商嘉定分局
1、配合区整规办认真制定综合整治方案;
2、会同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做好无证无照经营的调查摸底工作;
3、在无证无照整治中,配合市政局等部门共同开展对各类无证无照流动摊点的查处;
4、对辖区内无证无照食品地下生产加工窝点,会同相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5、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非法农贸市场的分类整治与规范;
6、做好无证无照经营户规范经营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区经委
1、会同区卫生局制订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指导和配合各镇(街道)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调查摸底;
3、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开展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规范布点和综合整治工作;
4、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非法农贸市场及“六小”行业等整治工作。
(四)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1、指导和配合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和菊园新区对无证无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调查摸底;
2、会同有关部门对无证无照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整治规范宣传工作。
(五)区质监局
1、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专项调查、巡查、回访;
2、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工作,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企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3、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法律法规意识和食品安全的认知能力。
(六)公安嘉定分局
1、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存在“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无证无照美容美发、沐浴、棋牌、游戏房、网吧等娱乐行业开展排摸整治;
2、积极协助地方政府组织的整治,整治中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维护现场执法秩序。
(七)区环保局
会同有关部门对造成环境污染的无证无照经营单位进行整治、规范。
(八)区市政局(城管大队)
1、认真开展各镇、街道无证无照流动摊点的动向调摸;
2、开展对各类无证无照流动摊点的查处;
3、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整治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