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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机管局等三部门关于区级机关资源节约工作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机管局等三部门关于区级机关资源节约工作细则的通知
(嘉府办发〔2007〕4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机管局、区经委、区财政局制定的《区级机关资源节约工作细则(试行)》已经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区级机关资源节约工作细则
(试行)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精神,建立健全资源节约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区级机关在资源节约活动中的表率作用,加快资源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区级机关特点,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节约用电
  1、加强供电设施维护。各单位对内部供电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减少电力损耗,确保用电安全;要定期进行能效测评,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电设备,大力推广节电新技术,采购和使用经国家认证的节能产品。
  2、加强空调使用控制。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做到无人不开空调,开窗不使用空调。提倡每天少开空调1小时。
  3、加强大功率用电器的使用管理。禁止在办公楼内私自安装大功率用电器,电热水器在下班前一小时关闭电源。提倡三楼以下不搭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
  4、加强灯光照明管理。大力倡导楼梯、走廊、车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在自然光照较好条件下少开照明灯,并根据季节和天气变换适时调整、缩短开启时间。对现有照明灯具进行检查,可以减少的灯具实施关闭或进行分路控制。严格按照通知开启办公区域夜间景观灯。
  5、做好办公室、会议室节能工作。办公室要尽量利用自然光,做到无人不开灯,下班时随手关灯。会议室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在非会务使用时,不提供空调;会议期间要尽可能做到即用即开,会议结束后及时关闭照明和空调。
  6、加强办公设备管理。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机等办公设备要减少待机状态,做到即用即开,下班时切断电源。
  二、节约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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