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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规模工业企业发展的奖励意见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规模工业企业发展的奖励意见
(亳政〔2012〕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125工业振兴计划”,大力发展工业经济,确保"十二五"期间规模企业数翻两番目标实现,现就促进规模工业企业发展提出如下奖励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工业强市战略,强力推进"125工业振兴计划",培育规模企业,壮大主导产业,推进全民创业,提质扩量,优化结构,实现工业经济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000家,比2010年底翻两番,其中亿元以上企业数量突破200家。
  三、主要措施
  (一)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对工业企业技改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的,项目竣工投产当年,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8万、10万元的奖励。
  (二)加快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对于建设进度较快、每年入驻企业5家以上的,由受益县、区财政补助不少于2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配套设施建设。
  (三)积极引导全民创业。鼓励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对回乡新办工业企业的,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土地供应、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每年从新增规模企业中评选10名"创业明星",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每人奖励5000元。
  (四)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对销售收入首次超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企业,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000元、1万、2万、3万、5万、10万、20万元。每年对全市工业企业进行综合实力排序,评选亳州工业综合实力"十强企业",由市政府命名挂牌,列为亳州工业发展重点支持对象,分别给予企业法人奖励2万元。
  (五)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市政府每年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20万元培训经费,对规模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支持各类企业引进优秀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每年从规模企业中评选出一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表彰。
  (六)加大企业创新创造奖励力度。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成功申报省级质量管理奖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对通过省级以上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新技术、新成果鉴定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1万元、5000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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