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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杭卫发〔2006〕7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冬春季正值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季节,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脑)尤其高发。2004 /2005年度冬春两季全国流脑发病率为0.18/10万,病死率为8.7%。据统计杭州市冬春两季2004/2005年度共发生流脑病例14例,其中3例死亡,病死率为21.43%,病死率高于全国水平,发病地区分布在上城、江干、西湖、滨江、下沙、萧山和桐庐、淳安六区二县。当前正值我国传统节日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人口流动频繁,聚会、聚餐增多,增加了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机会。全市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卫生部最近召开的流脑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流脑防控工作,特对当前流脑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流脑防制工作的严峻形势,坚持依靠科学、群防群控,落实责任制,提高防范意识,切实做好队伍、技术和物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
  二、各级疾控专业部门要把对流脑的防制工作列为当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点,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做好流脑疫情的监测工作,对相关病例开展主动搜索和流行病学调查;加强疫情分析,及时掌握疫情信息,同时做好实验室检测、病原体分离培养和鉴定的准备工作,做到一旦发生疫情能立即采取措施、查明原因、控制疫情。
  三、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流脑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诊疗水平,使医务人员正确掌握流脑的诊断标准和治疗方案,做到早发现 、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和早隔离。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确保传染病报告的正确性和及时性,发现流脑疫情后除按规定进行网上直报外,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疫情控制工作。同时要对每例流脑病人在用药前采集脑脊液标本进行培养和药敏试验,并及时将实验结果反馈给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确因设备和技术有困难,不能完成标本培养和分型的单位,可由辖区疾控部门协助完成。
  四、各级疾病控制部门做好暴发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一旦接到流脑暴发疫情时应尽快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措施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对流脑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应选择敏感的药物进行预防性服药。对一般接触者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开展应急接种。对于未接种流脑疫苗的适龄儿童及可能前往流脑疫情相对高发地区的其他人员,在自愿的原则下可以接种流脑疫苗,各区、县(市)应安排好接种点,方便群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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