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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皖政〔2010〕9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职责、议事规则、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价格调控的政策措施,准确分析和把握全市价格形势,研究制定并落实稳价保供保民生相关措施,指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开展,及时发现影响价格总水平变化的相关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和方案。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全市稳价保供保民生相关措施及落实情况的宣传报道。

  市发改委:研究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建议;负责重要商品在进出口计划内配额的分配;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储备建议。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做好教育收费标准的落实,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教育收费标准和相关价格监督检查。

  市经信委:配合市农委、市发改委切实抓好主要农副产品的生产,保障煤电油气供应。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查处全市稳价保供保民生相关措施落实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问题。

  市民政局:负责价格波动期间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特殊困难人群的统计和救助工作。根据价格指数上涨情况,及时按月发放价格补贴。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好应对物价上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所需资金,保证各项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

  市人社局:负责价格波动期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统计和救助工作。根据价格指数上涨情况,及时按月发放价格补贴。

  市交通局:负责与价格主管部门建立运输市场价格运行监管机制;建立应急运输保障预案和“绿色通道”,做好重点物资应急运力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应急商品供应的需求。

  市农委:负责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有利于扶持米袋子、菜篮子等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根据市场需求,指导基地和农户抓好农业生产,推进蔬菜产业化发展,保持生猪生产适度增长,扩大家禽、水产品规模化标准养殖,做好禽蛋、牛奶、水产品等主要副食品的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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