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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市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五〉其他条件

  1、申报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取得相应级别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以及局科教处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计算机和外语免试条件不变。

  2、根据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生到农村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杭卫发[2005]59号)和《关于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杭卫发[2006]3号),凡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之前,必须按规定去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为4个月以上。

  〈六〉以下人员不得申报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

  1、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3年内,医疗事故次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

  2、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结案者;

  4、伪造学历或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未满3年者;

  5、考试违纪未满2年者;

  6、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不满5年或近三年内有不合格者;

  7、经查实收受“红包”者当年,索取“红包”者3年内。

  二、申报评审办法

  1、晋升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业务笔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法。

  2、继续实行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公示制。各地、各单位要将上报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材料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一星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上报局职改办。上报材料时,同时附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确认表》。

  3、根据浙卫发〔2004〕115号文件规定,申报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参加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业务笔试,业务笔试的成绩作为当年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三、报评材料及截止时间

  1、申报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有关信息必须输入“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软件”,上报的有关表格也必须由软件产生。各地、各单位请在浙江卫生信息网(网址:www.zjwst.gov.cn)“网上办事”栏下载升级后的“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软件”。省卫生厅软件维护联系人:张勤,联系电话:8770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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