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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嘉区安委办关于嘉定区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强化安全责任,提高两个主体责任意识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强化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制落实。依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各项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和安全状况,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的机制。
  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要推进落实政府安全政绩考核,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政绩观,各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尽职尽责,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履行好监管监查、行业管理等职责,确保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
  三、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一)推进农民工安全培训。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农民工安全培训项目,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有效提高这一弱势群体的事故防范能力。
  (二)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继续推进企业负责人、安全干部培训工作,年内力争使全区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基本完成初训。全面推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培分离,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三)加大安全宣传力度。以 “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5?25交通安全宣传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工作力度。要通过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咨询活动、知识讲座和举行灭火逃生演练等活动,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和支持。同时,积极利用社区现有的资源建立安全专题宣传栏,多方面、多渠道开展安全宣传工作,真正将安全宣传深入到基层社区。
  四、实施综合整治,提高重点领域安全可控度
  (一)深化火灾隐患普查整治。要按照《上海市嘉定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完成培训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普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落实专人、落实资金、落实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继续加强对我区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监管,督促指导租赁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租赁协议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租赁双方安全职责;要疏堵结合、深化源头管理,从根本上减少闲置厂房和租赁场所的安全隐患;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安全管理,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效,建立起闲置厂房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交通管理“热点”地区的整治。要根据真新街道和嘉定城区等几个“热点”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突击整治和日常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城市监察、陆管、客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道路通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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