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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的通知

  (3)各镇、街道其他工业污染源及发展余量按2005年工业总产值比例核发,总量控制在770吨,由各镇、街道控制。

  “十一五”各镇、街道其他工业污染源COD控制指标及发展余量分解方案

序号

区域

2010年COD

分配总量

(吨/年)

序号

区域

2010年COD

分配总量

(吨/年)

1

安亭镇

111

8

华亭镇

17

2

嘉定工业区

128

9

江桥镇

83

3

菊园新区

0

10

新成路街道

0

4

马陆镇

169

11

嘉定镇街道

0

5

南翔镇

95

12

黄渡镇

44

6

外冈镇

76

13

真新新村街道

0

7

徐行镇

47

合计

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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