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城管大队关于建立本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联席会议的请示的通知
(嘉府发〔2007〕40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城管监察大队《关于建立本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联席会议的请示》(嘉城管[2007]7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九日
关于建立本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联席会议的请示
(嘉城管[2007]7号)
嘉定区人民政府:
依据市政府《关于本市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和《
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2007年4月12日我区成立嘉定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实施我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为进一步贯彻沪府办秘(2006)006657号文,积极落实市政府关于各区县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拟成立嘉定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
区建交委、区市政局、区法制办、工商嘉定分局、区城管大队、区规划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公安嘉定分局、区房地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联席会议由区分管区长为第一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区建交委、区市政局、区法制办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单位。
联系会议下设办公室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联席会议协调、决定的相关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大队大队长兼任。工作小组成员由公安、房地、规划、环保、工商、建管的执法负责人及区城管大队直属中队队长组成。
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
工商嘉定分局副局长 王延枫
区环保局副局长 王勇国
区市政局副局长 王瑞民
区法制办副主任 刘 勤
区水务局水务稽查支队队长 朱建人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汤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