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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关于请予批转区综治办、区地区办、区房地局<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群租”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的请示》的通知

  5、工商嘉定分局负责查处擅自利用出租房屋无照开设旅馆等经营活动,并依法予以取缔,严肃处理从事“群租”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企业。
  6、区卫生局负责查处“群租”房屋中,卫生等不符合国家和本市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情况,依法责令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
  7、税务嘉定分局负责查处“群租”出租人是否遵守税务法规,是否依法纳税,对逃税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六、整治步骤
  在2007年上半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下半年,分三个阶段进行整治:
  1、动员部署、制订方案阶段(8月底前)
  按照市房地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区、镇街整治“群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好街镇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同时,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本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小区和重点内容,指导街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下阶段的整治目标、整治措施和时间节点。
  时间节点:8月底前召开区推进工作大会,各镇街上报重点小区和整治重点及相关实施方案。
  2、重点整治阶段(11月底前)
  针对在调查摸底阶段发现的“群租”问题较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且拒不整改的突出问题,指导街镇整治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联合执法,并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依法处置”的联合执法操作规程。在具体整治工作中,实行先督促自行整改,拒不改正的再联合执法的方式。打击重点是分割出租和按床位出租。
  时间节点:9月上旬确定一至两个小区开展试点整治,其后全面展开。
  3、督促总结阶段(12月底前)
  由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部分住宅小区“群租”问题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的,要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对整治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跟踪督促整改并准备迎接市联合检查组的检查。
  七、整治要求
  1、加强领导
  要进一步从实际出发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对住宅小区“群租”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府提出的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2、明确责任
  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要与对基层工作绩效考核、平安社区创建、文明小区评选等相结合,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3、加强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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