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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怀长路111国道现状路两侧抢栽抢种树木抢建非法建筑物的通告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怀长路111国道现状路两侧抢栽抢种树木抢建非法建筑物的通告
(怀政发〔2006〕7号)


  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化进程,今年区委、区政府将陆续实施一批重点道路建设工程,其中以怀长路工程(桥梓镇广场至黄花城)、111国道改造工程二期(汤河口镇汤河口村至丰宁)为重点。道路的建成对改善我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和投资环境,促进山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维护沿线广大村民的正当权益,杜绝道路建设前期拆迁中出现抢栽抢种树木、抢建非法建筑物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现象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区政府允许,不得在怀长路、111国道现状路两侧增加任何地上物;今后征地拆迁清点工作以通告发布日前的地上物现状为准,新增地上物将不予补偿。
  二、道路工程两侧占地范围内现有非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地上物,必须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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