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开展创建卫生镇、村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提高农村整体卫生水平。到2010年创建国家卫生镇1个、市级卫生镇2个、市级卫生村30个。全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全区农村无害化户厕改造率达到100%,生活饮用水井安装消毒设施达到100%。
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
(一)积极开展学历教育,优化卫生队伍学历结构。要按照全区卫生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开展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优化卫生队伍学历结构。鼓励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
(二)加强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一是发挥医学教育机构作用,加强学科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培养,有计划地选派有发展潜力的人才到市级医院学习进修、强化培训。重视卫生管理干部的培训,鼓励中青年干部参加卫生管理专业的高等学历教育。二是逐步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三是加强培养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社区防保医师和康复技师。四是加强乡村医生培训,认真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12天。
(三)做好对口支援和临床医生下基层工作。加大对口支援力度,保证受援单位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之前到农村服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凡是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临床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到农村乡镇卫生院(重点对口支援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否则不予聘任。
(四)做好定向招生工作。从2006年开始,区卫生局与首都医科大学签订定向招生协议,重点培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和专科学生,毕业后经过规范化培训充实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五)进一步稳定卫生队伍。根据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卫生人才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政策,坚持引进为主,培养为辅;本科为主、专科为辅的原则,积极引进成熟型人才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劳务补助等实际问题。
六、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
(一)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以农民大病医疗统筹为主,多种形式并存、多方集资合理负担、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基本原则,推行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改革大病医疗统筹管理办法,提高参统率,降低报销起付线,适当提高报销比例,扩大受益面。在此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镇乡、村举办镇办镇管、村办村管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以补充大病医疗统筹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