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核定人员编制,严格人员准入。根据卫生监督需要和地域特点,在渤海镇、雁栖镇、汤河口镇、杨宋镇、桥梓镇设立卫生执法监督派出站,同时在镇乡聘任卫生检查员,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执法责任制、关键岗位轮换制。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政治思想素质,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
明确卫生监督职责和任务。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制定相关政策;负责卫生监督工作的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和信息发布。卫生监督所依法监督管理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健全卫生监督工作的运行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加大卫生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在不改变卫生行政部门执法主体的前提下,将卫生行政部门所有执法监督职能集中由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统一行使。实行按区域划分为主的综合执法监督模式。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内部稽查,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工作。
3.建立妇幼保健服务体系。
依据母婴保健法律法规,组织并提供法定范围的服务;掌握本地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掌握本地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制定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妇幼保健技术培训、健康教育及必要的科研任务;承担本地妇幼卫生监测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妇幼保健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强化妇幼保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4.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强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规范报告和应急处理程序,做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北京市紧急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方案,到2010年,怀柔区将以区内最大的综合医院为依托,建成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北京急救分中心(120分中心),并逐步实现与110、119相互联动,提高医疗急救应急反应能力。同时加强医疗急救站建设,与急救分中心形成较为完善的急救网络,使城区急救反应时间为5-10分钟,平原急救反应时间为10-15分钟,山区急救反应时间为30分钟,尽快建立起以北京急救中心(120急救中心)为龙头、以怀柔急救分中心(120分中心)为主体、以乡镇急救站为基础的三级医疗急救体系。区卫生局要加强医疗急救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急救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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