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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工作的意见

  四、推进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
  (一)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将怀柔区卫生防病委员会更名为怀柔区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区公共卫生组织管理工作。各委办局、镇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要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公共卫生措施。各村委会、居委会设置1名公共卫生协管员,协助管理公共卫生工作,组织村民、居民参与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等公共卫生活动。区卫生局为开展公共卫生工作的专业指导部门。
  (二)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组织网络。在现有区、镇乡、村三级防保网的基础上,将精神卫生保健所、牙病防治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构建以区卫生局为主导,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保健所、牙病防治所为龙头,以二级医院和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纽带,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同时通过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将卫生防病工作延伸到家庭,通过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和学校医务室将卫生防病工作落实到学校、托幼机构,建立有效的学校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进一步明确疾病预防控制管理机构的职责。区卫生局负责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规划指导,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发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作用,提高辖区疾病预防控制的综合能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事件预警与处置、疫情收集与报告、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等项工作。精神卫生保健所负责指导、管理精神卫生工作。牙防所负责指导管理牙病防治工作。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保健所、牙病防治所的指导下做好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及健康危害因素报告、指导村(社区)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精神卫生和牙病防治工作;承担村(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的具体工作;受区卫生局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村卫生室承担镇乡卫生院交办的预防保健任务,协助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明确职责、提高效能、城乡兼顾、健全体系的原则,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相结合,加强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的基础设施和技术能力建设,合理安排疾病预防控制经费和建设资金,保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按核定编制合理设置人员,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队伍结构,招聘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充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严格控制非专业人员进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专业人员培训机制,鼓励现有专业人员业务深造;实施岗位责任制和定期考核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做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提高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
  2.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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